服务热线

400-630-8958
网站导航
分体式注射泵
当前位置:首页 > 360直播足球直播app > 分体式注射泵

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时间:2024-03-06 18:36:29   来源:分体式注射泵  点击次数:1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有几率存在的风险,具体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2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等事项;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础上增加对成都格莱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和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共计1,00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成都奥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与成都奥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之解除协议,是因AOD53724项目临床前动物药效安评试验阶段的研究结果未达到申报进入临床实验阶段的标准,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圣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制药”)将解除与成都奥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达生物”)关于抗冠状病毒多肽药物AOD53724项目的合作事项。

  ● 截止本公告日,圣诺制药还未开展合作协议涉及的相关研究工作,并经双方友好协商,圣诺制药将与奥达生物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技术转让合同书》(以下简称“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再履行;自奥达生物退还已支付的转让费之日起,原转让合同予以解除。

  ● 奥达生物应于解除协议签订之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已支付款项,若未在解除协议约定的时间内返还,每逾期一日,奥达生物需支付圣诺制药退还金额0.01%的逾期款,即上述款项有几率存在逾期还款或不能回款的风险。

  ●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自转让合同解除之日起,圣诺制药与奥达生物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双方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本次项目终止合作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的策略和经营规划,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4月,圣诺制药和奥达生物就其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联合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冠状病毒多肽药物项目及奥达生物享有的本项目专利全球独家使用权事宜正式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奥达生物将其拥有的AOD53724项目在中国的临床批件(目前暂未获取临床批件)和专利权相关的一切权益转让给圣诺制药;技术转让费用为6,500.00万元人民币(含税),圣诺制药将根据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标的项目进展情况分期支付费用。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和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截止本公告日,圣诺制药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已向奥达生物预付转让款1,500万元人民币,但还未开展合作协议涉及的相关研究工作;因AOD53724项目临床前动物药效安评试验阶段的研究结果未达到申报进入临床实验阶段的标准,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圣诺制药将与奥达生物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书〉之解除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解除协议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解除协议的签署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并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不存在争议和分歧。解除协议签订之日起,原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再履行;自奥达生物退还已支付的转让费之日起,原转让合同予以解除。

  根据解除协议约定,自转让合同解除之日起,圣诺制药与奥达生物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双方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本次项目终止合作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的策略和经营规划,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并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为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色谱仪器;货物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凭其批准文件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格莱高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84.28571%股份,陈开明持有其15.71429%股份。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3,687.95万元;净资产为1,736.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79.70万元;净利润为79.67万元。

  经营范围:精密仪器、制药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与转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都赛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54.54546%股份,成都瑷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6.36364%股份,成都格莱华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9.09091%股份。

  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币种:人民币):总资产为 1,840.37万元;净资产为 1,640.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05万元。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 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等,根据市场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报价定价、交 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体业务 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一)《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诺生物”或“公司”)董事会依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7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90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8,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801,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198,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1-6月,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638.63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7.0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57.1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1,159.95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就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企业能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真实的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如下:

  2022年半年度,公司已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说明:募投项目“年产395千克多肽原料药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满产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于公司2022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制剂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满产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工程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

关注我们